房屋拆☉迁补偿跟户口有关系吗?一定要搞清楚了!
资讯 2022-03-24 23:27165未知小编
房屋拆迁是经常发生的,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而征收房屋需要对∏被征收人给予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有一定的标准,那么房屋拆迁☆赔偿是否跟户口有没有关系?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不是所有权人⌒,即便在房屋中居住或户口在房屋坐落的地址上▆,也不能获得安置补偿。
补偿是对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包括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装修费用,房屋营业损失、过渡安★置费、奖励费用等方面补偿;而安置则是对涉及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活居住最基本权益的♂保障。补偿部分与户口基本上没有关系,而安置部分与户口有一定关系。
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Ψ位、个人的房卐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根据《国有土ζ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 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ζ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ㄨ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补々偿和户口没有关系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与房屋的价值有关,一般是依据评估价值进行赔偿。